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各学生党支部考察,院党委审核决定,确定以下同学为发展对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本科生:(74人)
马沛文 李 娇 张晨露 宋钰洁 陈紫薇 陈凤利
胡 桐 胡雨欣 丁 纯 邓 逸 曾宇昕 郑雯月
陈安忆 苏程丽 王 静 万雨骞 徐甜甜 方玉蝶
吴佳琦 姜 楠 王 澜 毛丹烨 冯迪菲 黄柯青
刘 柠 金林墨 张俊玲 诸思钰 章知怡 吴海伦
王娴婷 张陈余 池冬琤 苏瑞环 朱 莹 金艺成
陈显懿 柳 宁 姚凤萍 吴诗韵 陈听筠 王俏尹
戴菲儿 梁靖尧 蒋淑梅 胡闻洛 王敏越 王希千
凌佳琪 苏比努尔·伊明江 孔铃钧 孙舒雯 李 雨
葛柳霞 刘静媛 金 晶 张正洋 毛向君 徐亚娟
石金兰 易 静 余飞儿 张静柔 王姝琪 林秉销
张宋蓉 王雅妮 朱舒心 赵 彤 张淑怡 王露苑
蔡雨潞 秦 榛 单 聪
研究生:(14人)
杨嘉诚 胡玉萍 朱哲清 朱方云 陈巧梅 陈 敏
程来来 李欣欣 张 澜 傅心怡 彭媛媛 张 恬
曾霁馨 郑凯伦
对此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同学,请于公示之日起至4月1日17:00前致电人文学院党委副书记莫世亮老师82298608,或发邮件到moshiliang@zjnu.cn。意见反映请采用实名制。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