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应对近年以来出现的“师范热”就业形势,有效提升我院历史学师范生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我院成立历史学专业“卓越教师”实验班,拟于近期启动第八届“历史卓越教师”实验班学员选拨工作。现就选拔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班培养目标
为了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我院历史学专业“卓越教师”实验班坚持需求导向、分类指导、协同创新、深度融合的基本原则,针对教师培养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深化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完善高校与地方、中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立足浙江,面向全国,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突出、高素质专业化、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中学历史卓越教师,为造就一批未来的“浙派名师”打下基础。
二、实验班培养原则与组织形式
本届“历史卓越教师”实验班培养遵循如下原则:
1.夯实专业基础。要求实验班学员扎实掌握历史专业的基础知识,力争学习成绩处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列。
2.强化师范技能。要求实验班学员必选我院开设的所有与基础教育对接的课程,全程参与师范技能工作小组的活动,切实提高学员的师范教学能力。
3.实行“双师”培养机制。即一名学员同时配备院内专业导师和院外基础教育一线的实践导师,师徒式培养,学员在完成本专业的学习任务之外,跟随实践导师听课、评课,担任助教,参与教研活动,并定期向导师汇报、交流。
4.力倡团队协作。实验班倡导团队合作,学员自我组织,开展试讲、教学观摩、评课、教研、读书会等形式多样的集体活动,相互协作、共同进步。
本届“历史卓越教师”实验班拟招收学员8名左右,组成非行政班,项目负责人是专业主任,日常各项活动由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并由乐于服务、具有奉献精神的学员协助工作。实验班以竞赛活动为基本导向,学员入选之后,必须承诺:全程按照实验班培养计划参加学习与实践,积极参与实验班的各项活动,主动、认真地按要求参加各类师范技能竞赛的选拔及训练;服从班主任和导师的管理指导,按期提交作业和学习报告,结业前提交培养总结,经导师组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授予实验班结业证书。
三、选拔对象与选拔方式
本次“历史卓越教师”实验班选拔面向历史学专业2019级、2020级本科生,以20级为主、19级为辅。申请条件及录取方式如下:
申请条件:
(1)对提高师范技能有强烈的意愿,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参加实验班活动,并能做到全身心投入;
(2)原则上综合测评分数排名在年级前60%,且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前50%;
(3)普通话标准,有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对中学历史知识的讲解符合一定的逻辑;
(4)具有较好的粉笔字基础。
录取方式:依据申报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参加实验班选拔面试,根据面试表现录取。
面试形式如下:
以高中历史必修教科书《中外历史纲要》(上下)为范围,任选一个课目备课,面试时就其中某一知识点进行5分钟片段教学,要求有板书和课件展示。
四、结业与考核
1.“历史卓越教师”实验班各项活动为期一年。期满时将举行结业答辩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证书。
2.“历史卓越教师”实验班采取自愿原则,凡在培养过程中,学员自己觉得不适合参加活动的,或导师觉得学员不适合参加活动的,学员需申请退出;一经退出,则不再重新接纳为实验班学员。
3.“历史卓越教师”实验班制定严格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学员必须按照相关制度开展活动,凡3次不能按期参加活动的,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五、申请提交
有意向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后),由各班学委统一收集电子稿于2021年12月17日17:00前发送至学习部邮箱rwxuexibu2021@126.com,纸质稿交于学习部陈筱雨同学,电话15067513257。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人文学院教务办
历史学专业师范技能工作小组
202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