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3届毕业生党员:
为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党员的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如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则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2.对暂时未能落实工作单位,户籍和档案不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3.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党员(不含学校公派),其组织关系随档案和户籍转出。
《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1)由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统计完成(注意按照外省市、省内、留本校其他单位、留本学院的顺序)后于6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1274135349@qq.com,请各支部毕业生党员仔细阅读《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附件2),尚未确定工作单位和去向的,学院后续会通知登记转接信息,更新转接进度,请各支部和毕业生党员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