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时间
6月14(周三)上午9:00—下午4:30,有特殊情况须提前领取的同学,可在学院毕业典礼结束后来研办领取。
二、证书领取地点
学院4楼研修室
三、程序
1. 请携带研究生证,盖毕业留念章;
2. 领取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并签字。
四、注意事宜
1.领取证书之前,学位申请材料及归档材料必须按通知要求全部提交,学费、住宿费须缴清。
2.学位证书原则上不允许代领,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校领取的,请写好其本人签名的委托书,附委托人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研究生证丢失的不再办理补证手续,须向学院递交“遗失声明”。声明内容大致为:“本人×××(姓名)遗失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证,证号为××××××××××(填学号),特声明作废。”
4.学院资料室借书未还的同学速到资料室找李老师办理还书手续,学位服请按要求归还。
5.毕业证与学位证请务必妥善保存,如有遗失,不能补办。
人文学院研究生办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