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人文学院MPA:
凡人文学院MPA已于2022年12月及之前开题过且未参加过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未通过的学员,请于10月31日——11月4日期间返校接受导师指导,完成论文初稿或论文详细大纲。
考核日程安排:
(一)10月30日(周一)下午5点前,将纸质论文初稿(3本,双面打印,普通装订)、已填写完的中期考核表(见附件1)交至研办金老师处。(邮寄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金老师收,邮编:321004,联系电话:0579-82298662,可用顺丰快递、邮政快递寄送,建议联系群内打印店制作完成后交来)
注:凡《中期进展考核表》未能按要求填写和签字的同学,不能参加中期考核。
(二)填写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姓名)”,填好后把文件名括号中的姓名换成学员自己的姓名,也发给金老师,该材料不需要纸质版;
(三)请登陆研究生综合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中期考核申请,提交后联系导师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中期考核;
(四)11月5日(周日)上午8:30开始,以现场答辩形式分组进行中期考核,流程与开题大致相同,详细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姓名).xls
人文研办
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