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学院决定开展2024届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素质评价为良好及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认真上好体育课,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达到国家颁发的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素质评价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3.学生三年综合评价或发展评价或知识水平评价位于专业或班级前50%(初阳班前90%),已拟推荐省、校级优秀毕业生不再重复申请。
4.须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5.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评选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1.各班级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按照“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要求每位毕业生实事求是地写好入学以来的个人总结。
2.个人填写《2024届人文学院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登记表》,并交由班长汇总。以上表格请各班长于12月5日12:00前发至rwtwzxbgs2023@126.com。
3.初选名单经学院审核、公示后,报请学院批准同意。
六、评选要求
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评选。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教育;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努力做好我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