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类科技统计年报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类科技统计年报,现开展相关统计数据采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范围为202311日至1231日期间发生的科研活动数据。


二、统计内容

(一)研究机构科研活动情况统计

人文社科类研究机构需填写《表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一览表》


(二)科研成果情况统计

 1.人文社科类著作需填写《表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著作类)统计表》;

 2.研究与咨询报告需填写《表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研究与咨询报告)统计表》,被采纳或批示的应用成果需上交证明材料

 3人文社科类获奖成果需填写《表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获奖情况一览表》,需同时报送相关获奖文件或证书电子版

 4.论文成果要求教师尽快在科研业绩系统中填报,学院暂不需统计。


(三)学术交流情况统计

人文社科类学术交流情况需填写《表五: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交流情况表》,参会人数只统计正式代表,国际会议数量与提交论文数量需匹配。本校组织的国际会议需提交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批件扫描件


(四)统计表电子版见附件,统计填报数据具体要求详见各类表格下方备注说明。


三、注意事项


(一)报送程序

 1.研究机构科研活动情况统计请各机构秘书填写,提交人文学科办


 2.我院所有从事人文社科类科研活动的教师、管理人员等向人文学科办提交个人统计材料,经人文学科办审核后统一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


(二)报送截止时间:20241512


(三)研究与咨询报告采纳证明复印件、研究与咨询报告汇总表电子版(用U盘单独拷贝)送交至人文学科办24-313房间。


(四)除研究与咨询报告汇总表外的其余4类汇总表电子版、相关获奖文件或证书电子版及国际会议批件扫描件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rwxkb@zjnu.cn,邮件名称“2023年度教育部科研统计+姓名”。


(五)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无漏报、错报。


联系人:

人文学院  徐静静 82298583

社科处    余本兰 82282808,黄丹82282853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类科技统计年报数据采集表(共五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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