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人文学院学生寒假留校温馨提示


根据学校安排,2024122日至224日放寒假,为安排好寒假留校学生的住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对象:确有特殊原因需寒假留校

1.寒假期间本科生原则上不留校住宿,非必须不留校,鼓励学生寒假、过年回家与亲人团聚;

2.申请寒假留校学生需提供父母同意书

3.由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或导师初审、辅导员审批、副书记审定,并报学工部或研工部备案。

二、办理流程及住宿安排

1.留校申请办理。2024110日前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后勤服务中心-寒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流程递交申请,学院于11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流程进度可在线上进行查看。

2.寒假住宿安排。126日前寒假留校的学生住原寝,127日起将实施集中住宿(集中住宿方案将由学工部、研工部、学生社区服务部根据留校人数联合制定),空置房源床位有限且条件相对较差(公共盥洗室、公共洗浴间),具体安排情况另行通知。审核通过的留校学生凭本人身份证件到集中住宿公寓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

三、其他事宜

1.限电安排:寒假公寓统一限电,我校学生公寓(除集中住宿的寝室外)于129日上午8:00停电,并于224日恢复全校学生公寓用电(详情见附件1),留校住宿学生需及时登录“浙师微生活”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电话:0579-82288890678890(移动、电信、联通校园短号)。

2.热水供应:寒假期间热水在开放时段内(时间15:00-22:00)供应,2024128-223日除集中住宿楼宇外的其他楼宇热水停止供应。

3.洗衣房:集中住宿楼宇洗衣房正常开放,其他楼宇于128日停止服务。

4.值班餐厅:杏一餐厅、石榴籽餐厅为寒假值班餐厅(后续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欢迎广大同学前去就餐,其他餐厅的营业情况详见浙师微生活通知。

请同学提前考虑以上因素,根据情况做好个人安排。

四、寒假留校管理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

2.遵守寒假期间学生公寓作息制度,按时回宿舍就寝;

3.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

4.言谈举止文明,自觉维护师大学生形象;

5.每周向辅导员、班主任和家长汇报自己的近况

、学院老师联系方式

本科生:蔡霜0579-82298552     

研究生:柴培森 0579-82298552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12

附件1:关于寒假期间学生留校水电开通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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