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人文学院实际,广泛征求我院师生意见后,现修订发布《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修订)》(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至1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将意见反馈至陈海峰老师(82298552)处。逾期视作认同公示结果。
附件: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修订).doc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16日
关于发布《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16 浏览次数: 1912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人文学院实际,广泛征求我院师生意见后,现修订发布《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修订)》(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至1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将意见反馈至陈海峰老师(82298552)处。逾期视作认同公示结果。
附件: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修订).doc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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