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师学字〔2020〕52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班主任、班委评议,学院审核,现将2024-2025学年人文学院本科生资助对象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6月7日至6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将意见反馈至陈海峰老师:82298608,邮箱:rwchf@zjnu.cn;蔡霜老师:82298552,邮箱:2755788738@qq.com。逾期视作认同公示结果。
附件:人文学院2024-2025学年资助对象认定拟推荐名单.xlsx
人文学院本科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