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下午两点,“语林望道”论坛第二十九次学术交流活动如期在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语言学科会议室举行。本次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告人为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唐善生副教授,报告的文章由唐老师和他的硕士生胡慧慧合作撰写,主持人为浙江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李艳芝副教授,参会者有傅惠钧教授、人文学院和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本、硕、博学生以及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辽宁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高校师生40余人。
活动伊始,主持人李艳芝老师对参与本次论坛的老师和同学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本次论坛的报告主题——“表情性显性施为句的汉语检视”,继而邀请唐老师开启报告。
唐老师的报告从梳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中显性施为句的有关论述切入,进而对汉语表情性显性施为句的概念内涵、句法表现和语用本质作了分析,他指出,汉语表情性显性施为句是指表达说话人情感、态度的一类句子,句中含有显性施为动词,这类句子在句法上表现为三种基本结构,即NP1+V+NP2、NP1+P+NP2+V、NP1+V+S。其中的V是施为动词,是显示行事语力的主要成分,NP1通常是第一人称代词。从语用特征上看,显性施为句具有完全自指性(完全自返性/在线自返性)的元语用本质。唐老师接着着重讨论了表情行为动词在施为句中的隐现规律,根据能否用施为动词明示其所施行的表情行为,将现代汉语表情性言语行为分为三类,即“可明示的表情行为”、“完全不能明示的表情行为”和“特定条件下才可明示的表情行为”。最后,唐老师从语用和句法语义制约的视角分析了汉语表情行为动词在施为句中隐现的机制和动因。
论文评议环节,参会同学积极思考,畅所欲言。朱静、范淑珍、潘亦等同学分别就文中“不能使用显性施为句来施行嘲讽行为”、例句中的表情类型、英汉语在实施表情性言语行为时的语言表现等问题提出疑问,唐老师一一给予了详细解答。
之后,唐老师、李老师和傅老师就“对不起”算不算施为动词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唐老师认为“对不起”尽管有道歉的语用功能,但没有对言语行为进行命名,不应该算作施为动词。李老师认为需要明晰言语行为的类别名称及其所包含动词之间的关系,“道歉行为”不一定仅使用“道歉”一词,反过来,表示“道歉”义的动词也不一定都能作为言语行为施为动词,如“对不起”等。傅老师认为可以从词的形成途径、生成方式、内部结构以及所谓“命名”的内涵和外延等方面作综合考察,基于典型范畴理论,他认为须重视概念边缘状态的存在。
对于本次报告,傅惠钧老师从整体上作了充分肯定,认为报告内容充实,信息量大,且富有新意。同时也对文章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一是文章的核心概念“表情性显性施为句”还可以进一步明确其内涵与外延,可下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定义,对一些似是而非的情况要加以廓清。二是施为动词是研究“表情性显性施为句”的关键和核心内容,应对此作重点研究,比如哪些施为动词能进入显性施为句,哪些不能,原因何在?施为动词的类型对显性施为句的分类有何关系?等等。三是文章在行文逻辑和语言表述上还需进一步打磨。李艳芝老师认为可以将文章的研究范围缩小,从具体的某一个或者某一类施为动词入手来进行研究。
最后,李艳芝老师对本次汇报作了简要总结,她认为,文章内容丰富,且富有探索性,报告人前期下了很大的功夫,对于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期待作者继续修改完善,特别在细化和深化方面多着力,唐善生老师作了回应,本次学术交流活动至此圆满结束。
(文:聂 慧 / 图:葛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