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暑假留校温馨提示

为安排好人文学院2023-2024学年暑假留校学生的住宿,根据学校暑假留校的有关通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条件

暑期在校学生因学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

1.因考博、考研、考公等学习需要原则上只批准大三或研二学生

2.因导师或专任教师要求并批准的在校学习、科研需要;

3.因准备或参加即将举办的省级及以上学科、专业赛事需要需指导老师签名的情况说明书,包括比赛名称、时间、去向等内容,申请时提交情况说明书的截图

4.因校、院及以上单位集体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需要。

二、办理流程及住宿安排

1.留校申请办理。627日前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后勤服务中心-寒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流程递交申请,学院于71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流程进度可在线上进行查看。

2.暑期住宿安排。留校的同学原则上住原寝室。今年暑期,学生公寓内改造施工项目多、范围广、时间紧,部分项目涉及所有寝室,施工作业会给留校学生造成生活不便,如进寝施工、噪音影响、区域性停水停电、生活环境影响、周末或夜间施工等情况,空气能热水供应时间根据楼宇内留校人数情况也会有调整,请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充分考虑是否留确需留校的,请配合学校做好改造的相关工作。

三、用电保障

暑期公寓统一限电时间安排。我校学生公寓(除已通过留校申请审核的寝室外)于710日上午8:00停电(2023级学生寝室于713日上午8:00停电),并于831日恢复全校学生公寓用电。暑假留校住宿同学需及时登录“浙师微生活”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以确保暑假期间水电的正常供应,以免寝室电量不足造成寝室断电。

假期寝室电费充值方式:

网上充值:关注“浙师微生活”公众号进行电费充值。

人工现金充值:学生事务中心(杏园女生公寓对面,具体时间根据学生事务中心值班安排)。

联系电话:0579-82288890678890(移动、电信、联通校园短号)。

涉及临时住宿学生寝室剩余电费在假期结束后,可申请办理转存业务,住原寝室不办理转存手续。(办理时间:91-3日)

温馨提示:各位同学暑假期间请注意用电安全,并节约用电!

四、暑假留校管理

暑假期间请自觉遵循以下规章制度,违反相关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学生本人负责: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

2.遵守暑假期间学生公寓作息制度,按时回宿舍就寝;

3.暑期实行请假出入校制度。请假审批后,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7:00-21:00)内返校,遵守公寓管理中心关于住宿的统一安排,进出公寓主动出示证件;

4.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

5.言谈举止文明,自觉维护师大学生形象;

6.每周向辅导员、班主任和家长汇报自己的近况;

五、学院老师联系方式

本科生:朱老师 0579-82298552    rwzhanye@zjnu.edu.cn

研究生:柴老师 0579-82298552      807048812@qq.com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620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