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挑战杯”系列赛事的育人实效,培养学生良好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2025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赛遴选和培育优秀作品,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参赛要求
(一)参赛资格
在2025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生。每人只能报名参赛1个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截至2025年6月1日两年以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须具备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申报参赛的作品可分为个人或集体作品:
1.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
2.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且集体作品总作者数不得超过10人。
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注意:由本科生作为负责人申报人文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项目,须同时申报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大学生新文科实践创新大赛(具体见校赛通知)。
(三)项目类别
参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试行)》(附件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每件参赛作品只能选择1个类别。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组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正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具体可参考《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参赛指引》(附件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正文字数不超过15000字。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A类、B类均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组别。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初赛选拔(11月1日)
项目申报小组根据申报类别提交要求,将作品竞赛汇总表(附件4,WORD格式)、作品竞赛申报书与承诺书(附件5,WORD格式)以及其他相关参赛材料(计划书文本、成果证明等,PDF格式)的电子稿于11月1日20:00前打包发送至学生会就业服务部邮箱rwxshjyfwb2024@163.com。学院进行项目初步审查,遴选出较为优秀的项目进入决赛。
(二)学院决赛选拔(11月10日)
决赛预计11月10日于人文学院报告厅举行,学院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答辩,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决赛选手。
(三)校级竞赛(11月中下旬)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遴选出较为优秀的项目,于11月15日前汇总推荐至学校参加校赛。校赛答辩包括陈述环节和问答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一)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4.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二)竞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每个团队人数不多于10人,每件作品指导教师不多于3人。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作品,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申报单位。校级竞赛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添加,不可进行作品类别和组别调整。
(三)参赛作品存在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均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参赛作品如在参赛环节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学院不得补报作品;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发现作品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学院不得补报作品,并取消学院参评集体奖项资格。
(四)作品材料中的成果类材料(如论文、专利证书、作者证明、媒体报道等)涉及出现参赛成员名字的需添加下划线标记;作品材料中的成果类材料涉及论文、专利、软著但未体现作者名字、排序的需提供参赛成员作为作者及作者排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作品材料中的成果类材料(如论文、专利、软著、媒体报道、批示、协议或合同、查新报告或检测报告等)需体现成果取得时间且取得时间应为截至2025年6月1日两年以内。
联系人:叶同学,丰同学
联系电话:19558287450,19548997076
附件:附件1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pdf
附件3 浙江师范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doc
附件4 人文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汇总表.doc
附件5 人文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书与承诺书.doc
共青团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