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各学生党支部考察,学院党委审核决定,确定以下同学为发展对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本科生(35人):
蒋 茗 | 郭宇涵 | 黄隽然 | 陈欣宇 | 吴思楠 | 江一倩 | 杨一帆 |
蒋佳闻 | 孔舒展 | 孙佳颖 | 邵恺悦 | 姚康美 | 郭愉悦 | 汪 旭 |
林清优 | 林依烨 | 黄祖煊 | 颜诗颖 | 林佳艺 | 楼 琰 | 张芷芊 |
王舒语 | 王悦蓬 | 刘昕嘉 | 冯 景 | 徐苗苗 | 王佳玲 | 胡晨跃 |
孙铭璟 | 章芷榕 | 陈青月 | 孙煊琪 | 舒毅蕾 | 王嘉婕 | 骆勤囷 |
研究生(7人):
龚 贝 | 周唅暄 | 严梦灵 | 沈诗琪 |
余 婕 | 蒋云迪 | 张婧婧 |
对此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同学,请于公示之日起至11月27日17:00前向人文学院党委副书记陈海峰老师反映,电话:0579-82298608,0579-82298552,邮箱:rwchf@zjnu.cn。意见反映请采用实名制。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