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暑假留校温馨提示

根据学校安排,2025年6月30日至9月6日放暑假,为安排好暑期留校学生住等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对象

1.因考博、考研、考公等学习需要原则上只批准大三或研二学生,需上传家长知情同意书

2.因导师或专任教师要求并批准的在校学习、科研需要(需指导老师签名的情况说明,包括具体事项、时间、去向等内容,申请时提交情况说明书的截图和家长知情同意书,见附件) 

3.因准备或参加即将举办的省级及以上学科、专业赛事需要;需指导老师签名的情况说明书,包括比赛名称、时间、去向等内容,申请时提交情况说明书的截图和家长知情同意书

4.因校、院及以上单位集体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需要(上传家长知情同意书、且在实践结束后应尽快离校)

特别提醒:今年暑期,学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施工项目多、范围广、时间紧,施工作业会给留校学生带来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影响。请各单位提醒各位同学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带来的影响,合理安排好暑期学习与生活。留校的同学,需配合学校暑期施工的有关安排,克服因施工带来的各种影响。

二、办理流程及住宿安排

1.留校申请办理。6月11日前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后勤服务中心-寒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流程递交申请,学院于6月16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流程进度可在线上进行查看。

2.暑期住宿安排。今年暑期进行集中改造的楼宇(桃源14幢、杏园1幢和7-9幢,启明1-2幢)申请留校的同学安排临时集中住宿,其他楼宇原则上住原寝室。

三、用电保障

暑期公寓统一限电时间安排。金华校区学生公寓(除已通过留校申请审核的寝室外)于7月2日上午8:00停电,并于9月6日恢复全校学生公寓用电,留校住宿学生需及时登录“浙师微生活”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电话:0579-82288890、678890(移动、电信、联通校园短号)。


涉及临时住宿学生寝室剩余电费在假期结束后,可到学生事务中心申请办理转存业务,住原寝室不办理转存手续。(办理时间:9月7日-9日)

温馨提示:各位同学暑假期间请注意用电安全,并节约用电!

四、暑假留校管理

暑假期间请自觉遵循以下规章制度,违反相关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学生本人负责:

1.暑期留校学生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规定,服从统一安排,严禁在宿舍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或留宿他人;

2.增强防范意识,不使用热得快等违规电器,不在楼宇内吸烟、使用明火,不得前往非正规场所游泳等;

3.应自觉维护秩序,保持宿舍环境整洁,遵守作息时间,爱护公共设施,遵守暑假期间学生公寓作息制度,按时回宿舍就寝;

4.暑期实行请假出入校制度。外出时提前向辅导员请假报备,说明时间、去向及事由,按时返校销假,并保持通讯畅通,遵守公寓管理中心关于住宿的统一安排,进出公寓主动出示证件;

4.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言谈举止文明,自觉维护师大学生形象;

6.每周向辅导员、班主任和家长汇报自己的近况,及时关注学校通知,遇特殊情况可通过班主任、导师、辅导员或联系相关部门反馈。

五、学院老师联系方式

本科生:

仵帅   0579-82298552     1977723810@qq.com

研究生:

张珂   0579-82298552      kezhang0717@163.com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附件:家长知情同意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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