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各学生党支部考察,学院党委审核决定,确定以下同学为发展对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本科生(33人):
胡玮琳 | 肖兴艺 | 王俏琦 | 蒋奕敏 | 童 瑶 | 张柯莹 | 连佳圆 |
张 睿 | 王彭锦儿 | 何 小 | 杨 彤 | 陈其涛 | 陈启晗 | 余慧敏 |
胡依蕊 | 吴欣玥 | 周旗舟 | 邵润嘉 | 俞秋语 | 丁千芷 | 夏晓璐 |
金语姗 | 冯晨晨 | 周雨茜 | 王亭婷 | 宣汶樽 | 刘佳宁 | 张文俊 |
蒋璐伊 | 孙 夏 | 陈 珂 | 沈柯铖 | 郑舒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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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7人):
白嘉欣 | 郑舒琦 | 刘 珊 | 吴天薇 |
张琪儿 | 柯星宇 | 文思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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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同学,请于公示之日起至11月15日17:00前向人文学院党委副书记陈海峰老师反映,电话:0579-82298608,0579-82298552,邮箱:rwchf@zjnu.cn。意见反映请采用实名制。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