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6-2027学年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评议,现将2026-2027学年人文学院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0月12日至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10月14日17:00前将意见反馈至张珂老师(82298552)处,逾期视作认同公示结果。



人文学院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

二〇二六年十月一二日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