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师学字〔2020〕52号)和《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2026级新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班主任谈话、年级辅导员了解情况、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议,现将人文学院2026-2027学年2026级新生资助对象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10月13日至10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10月19日17:00前将意见反馈至学工办(电话:0579-82298552,邮箱:rwzhanye@zjnu.edu.cn)。
逾期视作认同初评结果,具体名单以学校审核认定为准。
人文学院本科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10月13日